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办 >> 正文

2016-09-30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留学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留学本科生:

2015~2016学年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留学生积极申请。

一、申请资格

1. 在读时间超过一学年且非毕业班的本科生;

2. 热爱中国和中国文化,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3. 遵守校规校纪和宿舍管理条例,无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课程。

二、奖学金额度及比例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人民币3000元/人,占参评班级人数的 3%;二等奖:人民币1000元/人,占参评班级人数的8%;三等奖:人民币500元/人,占参评班级人数的17%。

单项奖学金分为学术之星、体育之星、文艺之星、社会活动之星和成长之星,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具体评定人数视申请情况决定。

三、奖学金评定依据

《江苏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请见附件1)。

四、申请材料

1.纸质申请材料:本人填写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版)(请见附件2);

2. 2015—2016学年的成绩单(学院盖章)。

五、评定流程

1. 10月11日16:30前,各辅导员召开班会设立班级测评小组,并完成学生的基本素质测评;

2. 10月12日16:30前,各位留学生对照自身条件提出申请,并向辅导员老师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3. 10月16日前,海外教育学院完成评选并推荐;

4. 10月17日-25日,完成学校公示。

附件1 江苏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 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申请表

(海外教育学院)

联系我们

08:30-11:30  |  14:00-17:00

招生办: +86-511-88792366

学工办: +86-511-88792566

教务办: +86-511-88792216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