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留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通知
各相关留学研究生:
2017-2018学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已经启动,所有相关留学研究生都需要参加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2015年秋、2016年秋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一年内无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优异;
4.积极参加学术研究:
(1)在中国或国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江苏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
(2)在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做主要发言;
5.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6.在实验室有一定工作时间且获得导师推荐。
二、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2015年秋入学:15000元/人;2016年秋入学:2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本学年学费/人。
备注:留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将直接冲抵学费。
三、申请材料:
1.下载并填写《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表》(见附件);
2.在校期间本人学习、生活、活动经历的总结;
3.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参加重大学术会议做报告的证明材料。
四、评选流程
1.10月27日前,各相关留学生填写《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向辅导员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11月7日前,海外教育学院完成初步审核并报江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11月14日前,完成学校公示。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审材料的留学研究生将取消评审资格。
2.未能通过评审的留学研究生不能获得本学年的校长奖学金。
附件: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