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4
关于申请2019-2020学年“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打造“留学江苏”教育品牌,提升江苏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江苏省人民政府特设立了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
为了奖励和资助我校知华友华、品学兼优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充分发挥优秀留学生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广大留学生争先创优,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留学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2020学年“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我校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提供一次性奖励。
2.获得过“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及全额中国政府奖学金和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生不在申请对象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 对华态度友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须获得过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含)以上且取得所有学分;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强,须发表论文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和成绩;
4.在企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公益、自强励志、国际交流和文体艺术中,有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
5. 有自己的来华留学故事。包括记忆深刻的学习生活经历、体会和感受,要求切身体会、有感而发。
6. 积极促进中国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7.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备注:符合以上多项或全部条件者优先。
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填写附件《2019-2020学年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个人总结:包括学习、科研、校园生活及活动等方面。
3.入学以来所有的考试成绩单(务必完整清晰)。
4.撰写一篇《我的留华故事》。文章内容侧重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要求切身体会、有感而发。写作语言为英文或中文,字数不少于1200字。
5.申请人所获成绩、荣誉和所参加的活动、发表的论文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发表的论文等需要注明作者次序和论文级别(SCI、EI、SSCI等)及影响因子。
6.申请者本人的银行卡回单(仅限工商、农行、建行和邮储)
四、各项时间节点
1. 申请人需在12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根据申请人日常表现和申请材料进行排序,给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完成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2. 海外教育学院在12月11日(周三)前根据1:1.1的比例组织面试,对进入面试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3. 海外教育学院在12月12日至19日公示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4. 海外教育学院在12月20日前将奖学金获得者上报留学江苏信息化管理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江苏大学
海外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