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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关于征集江苏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优秀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高留管《关于征集第三批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优秀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通知》(〔2026〕1号),现面向全校各留学生教学单位征集“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优秀课程”(以下简称优秀课程)和“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以下简称活动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和基地类别

优秀课程的征集以“大美育”等为切入点,分为综合概况类(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以及中国政治制度、外交政策、主流价值观、公共道德观念等)和专业特色类(包括但不限于学科专业、特色课程等)。

活动基地要充分发挥场馆育人作用,支持与蕴含美育元素的场所共建教育基地。深入挖掘基地特点亮点,讲好每个基地的中国故事,特别是其中蕴含的中国主张、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充分体现区域特点。

二、申报指标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2门优秀课程和1个校内基地或校外合作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课程申报条件

1.坚持方向正确,尊重教育规律,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无偏差;

2.确保内容科学严谨,符合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学科专业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课程质量精良,有特色有创新并可持续改进;

3.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实践应用,且目前正处于开课状态,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有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或教学项目建设基础的优先;

4.教学团队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团队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

5.保证内容原创,课程须为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

6.有完备数字化教学资源的课程优先推荐。

(二)基地申报条件

1.突出学校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道路、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科学技术、大国重器、数字化应用、创新创业、乡村振兴、体育文化、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

2.地方特色鲜明,充分挖掘所在地特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差异化发展,通过地方名片展示中国发展成就。

3.工作基础扎实,已形成品牌特色、活动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已与申报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的优先推荐。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健全,与本地外事、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活动安全。

4.对外经验丰富,具备开展大型外事活动的条件、经验和能力,有开展来华留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必要的接待团队、环境场所及配套语言服务,能够确保活动的安全、质量和效果。

5.注重国际传播,积极探索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符合数字化、社交化、可视化的国际传播趋势,让中外青少年乐于接受、易于理解。

6.充分发挥基地作用,鼓励挖掘美育元素、发挥美育功能,积极承担元首倡议框架下的青少年来华短期访问研修活动及相关部门委托的来华留学生社会实践、中外青少年交流、国际暑期学校等任务,最大化发挥基地效用。

四、申报要求

1.自愿申报。本着教师本人自愿的原则,支持优秀课程、活动基地分别申报,鼓励优秀课程结合“第二课堂”建设确定教育基地一体申报。去年已入选《江苏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教育优秀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及名称或主题相同的课程和基地不再接受申报。

2.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加强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规范,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无偏差,在知识产权方面无争议。

3.彰显特色。要统筹社会资源,突出学校(基地)学科(行业)特色、区位优势、文化特色、覆盖范围等。

4.时间安排。2026年5月27日前提交优秀课程和活动基地征集汇总表(附件1)、优秀课程情况表(附件2)、活动基地情况表(附件3)的WORD版本打包发送至oecteaching@ujs.edu.cn,邮件以“中国国情教育优秀课程(活动基地)申报+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丁老师、陆老师,电话:88792216。

(海外教育学院)

 附件1-3.docx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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