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
关于遴选2015-2016学年度CSC奖学金学生的通知
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我校优秀来华留学生提供2015-2016学年奖学金,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费来华留学生本科生类别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已获得其他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江苏省茉莉花奖学金、江苏大学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学生除外。奖学金名额5人,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人。
二、所有学生类别
开放名额:二年级(含)以上的全体学历生(研究生和本科生,包括已获得CSC奖学金的学生)。我校最多可推荐3人(全国共201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本科生:人民币15000元/人;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研究生已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文章。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无任何欠费。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四、申请材料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本人填写的《CSC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在校期间本人学习、生活、科研、活动、获奖的总结,包括担任社会职务情况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五、遴选流程
1.5月20日下午5点前,各位留学生对照自身条件提出申请,并向自己的OEC老师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班主任老师审查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后交学工办汇总。截止日期为5月21日。
3.学工办复审后,学院组织对申请人面试,确定人选。时间:5月22日下午2点 地点:院会议室
4.公示:5月22日——5月28日
5.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予以核定或评审。
公示结束后,5月29日工作时间,江苏大学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海外教育学院相关教师咨询。
海外教育学院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