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告
全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515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告,明细见附件。
如对拟处置资产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与学院资产管理员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8792566
邮箱:1000030133@ujs.edu.cn
附件:拟处置资产明细